進軍泰國的第一步——泰籍股東問題
日系企業在泰國設立計畫受阻的最常見原因,就是如何處理泰籍股東要求。本文梳理實務上可行的方案模式,以及我們如何介入協助尋找合適的合作夥伴。

決策在總公司卡關的地方
在與潛在客戶的初次洽談中,我們最常聽到的問題不是關於稅務或融資——而是:「我們想在當地設立法人。要如何安排泰籍股東?」
這是因為泰國的**外國商業法(Foreign Business Act)**對大多數業務活動限制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為 49%。剩下的 51% 必須由某人持有——而這個答案必須在任何登記手續開始之前就確定下來。
實務上常見的四種模式
以下是客戶通常採取的四種路徑,以及各自切實的優缺點。
模式一:名義股東——絕對不要這樣做
借用泰國人名義掛名股東,實際控制權 100% 保留在日本方。由於沒有直接的財務成本,看似誘人。
但這直接違反外國商業法。罰則包括 10 萬至 100 萬泰銖罰款、最高三年有期徒刑,以及公司解散命令。針對「人頭」泰籍股東的執法案例並不罕見。
結論:看似捷徑,但永遠不值得冒這個風險。
模式二:與真實泰籍合作夥伴成立合資企業
許多人希望日本方持股 51% 以上「讓總公司決策更方便」。但實際上,設立泰國法人的決定性因素恰恰相反——您能否找到一位值得信賴、願意持有 51% 的泰籍合作夥伴?
常見結構:
- 供應鏈中的泰國對口方(客戶、經銷商或供應商)以股東身份加入
- 透過交叉持股與泰籍同業結盟
- 泰籍個人投資者或企業主透過優先股/普通股分割參股——經濟利益偏向泰方,投票權偏向日本方
實務上,這是最乾淨的長期解決方案,但成敗關鍵在於是否能找到值得信賴的合作夥伴。
模式三:透過 BOI 實現 100% 外資持股
若您的商業活動列在 BOI 促進清單上,可以設立 100% 外資持股的法人。涵蓋類別包括特定製造業、軟體開發、研發及特定服務業。申請時需要詳盡的事業計畫書、投資金額及雇用計畫。
我們在另一篇文章中詳細介紹了 BOI 申請流程:BOI 申請實務心得。
結論:若符合資格,這是迄今為止最佳選項——從結構上徹底消除泰籍股東問題。
模式四:美泰友好條約(供參考)
根據友好條約(Treaty of Amity),在美國設立的公司及美資多數股權的法人,在大多數業務活動中可享有 100% 外資持股資格。這對日本母公司沒有直接幫助,但若美國子公司是架構的一部分,請納入考量。
決策究竟卡在哪裡
以下是決策陷入僵局的四種最常見情況:
- 當地團隊幾乎採用名義股東方案——卻被總公司法務/合規部門叫停
- 找不到值得信賴的泰籍合作夥伴候選人;透過商工會的介紹也無法得到確認
- 團隊跳過 BOI 資格確認,直接進入泰籍合資企業的討論
- 找到合作夥伴後,投票權/股息/僵局條款的談判耗費數個月
上述任何一種情況都可能浪費數月——有時長達半年——的市場機會。
我們在哪裡介入
我們全程支援四種模式的各個環節。
A. 合作夥伴介紹
在曼谷深耕十五年,我們擁有與泰國商界人士及當地企業建立的信任網絡。我們聆聽您的業務、規模、產業與目標——並具名介紹真實的候選人。
介紹完成後我們也不會袖手旁觀。我們持續居中協調,推動對話進展:投票權、股息、轉讓限制、僵局條款。總公司通常需要一個第三方來說出難以開口的話。
B. 股權結構與股東協議設計
在泰國公司法與日本總公司實務的交會點上,我們設計投票權與股息分配方案:泰方依法持有 51%,重大決策仍由日本方主導,經濟利益按實際貢獻分配。我們將其轉化為具有法律效力的股東協議。
C. BOI 資格確認與申請
若透過 BOI 實現 100% 外資持股在討論範圍之內,我們會在第一次通話中就告知您。**「適合 BOI」或「適合合資」**通常只需要 30 分鐘的對話就能判斷。
從一次對話開始
進軍泰國最大的槓桿點,在於不要先選錯問題。
泰籍股東問題無法靠讀更多文章來解決。答案取決於您的實際業務——產業、規模、總公司立場、時間軸。我們在通話中一起釐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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